因工作需要,现杭州市富阳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杭州市富阳区户籍人员;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法律或文秘专业优先;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如:制作PPT、电子表格等)。
三、不予招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96号区委政法委416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23522。
3.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资料一经递交,不予归还。
点此下载报名表:杭州市富阳区委政法委编外用工招录报名表
五、考试、考察和录用
1.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的综合情况,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则由总分排名后一位人员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3.确定拟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用人员。
六、其他
1.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富编〔2017〕37号)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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