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 日期:2023-03-2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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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力量,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修订后的《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经上级法院同意,现将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01


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招录司法雇员7名。


 

注:专业要求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其中“类”指三级专业目录。

 

 
其它招录条件02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3.户籍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6.符合招录法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招录程序与办法03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3号楼1楼清廉驿站(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居街282号)。

3.报名方式:具有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照招录公告真实、完整填写《富阳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后前往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富阳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题本委托相关部门统一命题。笔试时间为4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短信上通知的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题本委托相关部门统一命题,面试工作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组织。面试考官确定为5名,邀请相关人员担任考官,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综合成绩将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者,但此次未被最终录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如下一次公开招录前出现缺岗情况,经本院党组研究并书面报请市院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根据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后,将拟录用名单报上级法院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用相关手续,由富阳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其它事项04


1.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根据上级法院和富阳区人社局相关要求降低招录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录计划,并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告。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2.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4.如有疑问,可咨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5883511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请考生留意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uyang.zjcourt.cn/)、富阳法院微信公众号。
6.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1-58835696;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1- 58835668。
附件:
1.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富阳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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